

案情回放
An Qing
林某在凤岭某楼盘购买一套商品房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建筑面积260平米,按套卖,面积误差不影响房价,房屋总价400万元。交房时,林某得到建筑面积仅为220平米。林某主张面积减少房价要相应减少,开发商主张按合同约定处理,面积减少房价不变。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退回部分房款。
现实中,如果商品房买卖双方约定“交付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房款总金额不变”,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达歌认为:
一、这个应当合具体案件分析该约定的效力,分别情况处理。如果合同条款是销售方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交付面积明显小于约定面积时,可根椐《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认定该条款无效。
二、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条款,符合自愿原则,该约定有效。如果面积相差太大,显失公平时,当事人可以根椐《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申请撤销或变更。上述案例就是这种类型,当事人要求变更价款得到了法院支持。但是,当事人如果当事人自知道面积差异时起一年内不申请撤销或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的,该约定继续有效。
三、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条款,符合自愿原则,且面积相差不大,应认定该约定有效。
亲,你是哪种情况呢?很多时候,案件细节不同,生硬套上律师或者法官乃至专家观点,很可能误入歧途,效果适得其反。达歌温情提醒:遇到纠纷,如有重大不解,可带上资料上门找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把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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